市公积金中心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会

2009-03-05 00:00   来源: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全体党员、特邀代表参加
 
万主任作总结
 
      2009年2月27日下午,市公积金中心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会。市公积金中心党委书记、主任万曾炜同志主持会议并做总结讲话,中心本部全体党员、浦东新区全体党员职工、业务相关单位和服务对象单位代表出席了会议。
      首先,万主任总结了中心学习实践活动的基本做法。中心学习实践活动从2008年10月底开始,到2月27日圆满完成了学习调研、分析检查和整改落实三阶段11环节的工作任务,取得明显成效。经测评,学习实践活动的群众满意率为96.7%,基本满意度为3.3%。
      接下来,万主任总结了中心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经验和成效。一是学习贯彻始终,不断提高认识。中心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通过学习,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率先发展的责任意识,增强奋力开拓、锐意进取的创新意识,在新的思想高度形成新的共识:始终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民为本。二是突出实践特色,把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作为主要目标。在学习实践活动的过程中,我们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目前,中心党政班子和党员队伍列入的21个整改事项已经完成过半:如从年初开始,全面推进区县管理体制调整,08年年底顺利完成19个区县管理部的组建工作,从而使我们的管理精细化和服务同质化、优质化迈出重要一步;进一步明确二套房贷款政策,支持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与建行业务系统的直联项目已上线运作,公积金归集等管理工作的效率得以大幅度提高;住房公积金的执法维权工作性质发生根本性的转变,新成立执法监督处专职监督检查和执法维权工作;员工培训、网上贷款项目的研究正在进行之中。三是党委重视,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中心党委十分重视学习实践活动,把学习实践活动列入党委的重要工作日程。在学习实践活动过程中,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活动,做到“十个”带头。四是坚持贯彻群众路线,把群众满意作为主要衡量标准。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坚持全过程公开透明,充分保障群众对学习实践活动安排和进展的知情权;领导班子在分析检查报告形成之后,虚心接受群众评议,有效实现群众监督;在活动基本结束后,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了群众满意度测评,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将其作为衡量学习实践活动是否取得成功的重要标准。五是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工作。中心按照上级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合理安排、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学习实践活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以学习实践活动促进日常工作,以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衡量和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六是做好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及时编制简报,第一时间报道学习实践活动情况;在住房公积金网也及时报道中心学习实践活动情况,使科学发展观真正深入人心。
      最后,万主任就进一步深化学习,深入实践,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提出具体要求:坚持不懈地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不懈地抓好整改落实;坚持不懈地进行改革创新;坚持不懈地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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