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 第一套房最高可贷30万元

2005-04-19 00:00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 第一套房最高可贷30万元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东方网8月17日消息:从今天下午举行的上海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传来消息,自本月20日起,对于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的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将从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
  
  发言人焦扬说,现行的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限额10万元的政策是1996年出台的。在以后的五、六年间,虽然房价逐步上升,但这样的额度配上一定的商业贷款,大体符合职工的购房需要,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自住其力”的作用较为明显。
  
  近年来,随着需求的扩大,房价不断升高,广大市民和职工要求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以降低购房成本、减轻还款负担的愿望较为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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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一方面,本市住房公积金归集量继续增长;另一方面,公积金贷款户数在减少。据统计,今年1-7月本市公积金贷款户数4.5万户,同比减少23%。这样就出现了资金沉淀的情况。因此,客观上具备了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的条件。
  
  鉴于以上情况,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自本月20日起,对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的本市职工的贷款额度提高到20万元。作这样的调整,有利于进一步落实上海市政府提出的“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调控本市房地产市场的总体原则;有利于促进本市房地产消费结构的合理调整;同时,也体现了国务院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对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给予优惠政策的精神,积极引导本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经过这次调整,本市职工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可达20万元,如有补充公积金的职工,最高贷款额度可达30万元。 //www.gjj123.com

>>> "第一套自住住房"定义 //www.gjj12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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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自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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