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维修金

2008-05-08 10:32   来源:www.shgjj.com   分享到:

我的售后公房被拆迁。我的维修基金帐户余额为3800元,可物业只同意退还18元/平方米,
共约850元。请问其余约3000元为什么不退?有无政策依据。 已购公有住房灭失后,房屋维修资金退业主的计算是按照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联合发的沪公积金计(99)第63号文的规定执行的,业主个人已购公有住房灭失应退房屋维修资金,按首次交款比例(多层按1/5,高层按1/9)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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