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购房时没有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那么您基本、补充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自房屋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的半年内办理一次性提取业务。提取所需材料: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公积金账户、补充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外地户口可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携带以上材料到您房屋所在区(如果购买的是外地自住住房,可以去任意区)的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办理提取业务//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