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公积金

2010-03-13 00:31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你好!两个问题:
1) 之前我账户只有普通公积金,没有缴纳补充公积金。今年3月份开始也交补充公积金,那这部分是不是可以自动也归为公积金账户一块还贷,还是需要办什么手续?
2) 如果房产证上另外的所有人之前没有将其公积金账户纳入还贷,而现在想办理该公积金账户还贷手续,如何办理?
谢谢 1、可以,由于补充公积金账号和基本公积金账号存在关联,您在办理冲还贷手续时只要提供了基本公积金账号,计算机在扣款时就会根据关联规则自动从对应的补充公积金账户内进行扣款,扣款顺序先扣基本公积金账户,后扣补充公积金账户。
2、并不是产权人就可以与主贷人一起冲还贷款的,其他参与提取还贷的人必须是主贷人的配偶、主贷人的直系血亲。
增加提取还贷人的变更手续可以去你们的贷款银行申请,可以带好最近一期的还款凭证、所有人的身份证、公积金帐号、借款合同、原冲还贷协议、与主贷人的关系证明去您的贷款银行办理变更手续,具体事项请咨询您的贷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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