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如何补交公积金

2010-03-11 19:25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本人98年在国企参加工作,2000年辞职至2010年1月前就一直加3金,想请教下我是否可以补交之前未交的公积金呢?
单位财务今天去办说公积金中心需要我之前帐单?可我现在找不到都。 您好,如果您是本市城镇户籍,那么在劳动关系期间单位是必须缴纳公积金的,即如果2000年到2010年1月前,单位所欠缴的公积金,是必须为您补缴的。如果您是外省市城镇户口,那么单位必须从2008年7月1日起到2010年1月前漏缴的公积金,必须为您补缴。
另外,如果要之前公积金账单,您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县公积金管理部开具缴纳公积金的明细单。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地址://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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