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有关产权证问题

2010-03-04 09:19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在外地购房;
但是房产证上写的是父亲的名字、这种情况下应该也可以取的吧?需要什么特别证明材料么?

还贷提取又需要些什么材料呢?
谢谢!

[ 本帖最后由 rioyo 于 2010-3-4 09:22 编辑 ] 如果您购买的是外地自住产权房,那么您公积金帐户余额也是可以自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的半年内提取一次的。您只需要提供您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即可(如户口本等)。
购房提取的具体材料为: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公积金所在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外地户口可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携带以上材料到上海各区的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办理提取业务。
很抱歉,由于目前全国的公积金中心没有联网,所以如果您是在外地购房的,那么是不可以办冲还贷业务的,只能自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的半年内办理一次性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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