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证未领,可否一块用公积金还贷?

2010-03-03 19:19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与男友共同出资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是我俩的名字。贷款是用的是男友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当时因我失业,所以没能用我的公积金贷款。
我想问一下,如果我重新工作后,在未领结婚证的前提下可否和男友一起公积金还贷(我们用的是年冲)?

如果不行,我是否可提取已交的公积金,如何办理,若要在工作日办理,是否可让人代为办理?谢谢!

非常感谢您的回复!我还有如下一些补充问题:
1、如果婚前我要提取公积金,只要是因为买房就可提取是么,其他原因都不行是么?诸如装修之类的.
2、我们的公积金贷款选择是的年冲,如果因为现在没领结婚证,我已交的公积金不能一起进行年冲,如果在今年4月以后领证,我已交的公积金还有机会进行年冲么,如果可以什么时候可冲?
3、如果3月我领证,想尽量在4月一起还公积金贷款,除了邻证外,还要办一些其他手续么?可否代为办理?这样来得及在4月一起还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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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您回复中所述的公积金帐户所属单位是指自己所在公司么,如果暂时未有所属公司,找哪里?
5、代办人的关系证明是由街道出具么?

问题有些多,麻烦回答了!不甚感谢!

[ 本帖最后由 linda1071 于 2010-3-6 11:47 编辑 ] 您好!很抱歉,因你男友与你还不属于配偶关系,所以无法申请作为他的参贷人和他一起冲还贷。在你们领取结婚证后可以作为冲还贷人。并且由于该套房屋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您与您男友的公积金都不可以提取,男方的父母如果有公积金账户有余额可以提取。在产权证发放日起的六个月内可以办理一次性的购房提取,凭相关材料到公积金帐户所属单位开具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后到各区县建行支行公积金柜面办理提取业务。
所需材料如下:
一、提取申请人及代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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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
3、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人的书面委托。
4、特殊情况需配偶或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购房合同(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发票(个人购房交款凭证)、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注:提取的金额是累积到产证发证之日的公积金帐户全部余额,且不超过总房价,包括公司缴纳的和个人缴纳的都能提出来。
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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