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已经几年了,原来是与单位合作的劳务公司签订的合同,只缴纳3金。今年开始与单位签订了正式合同,开始缴纳公积金,到现在已经3个月了,到现在公积金余额有一千多,由于近期想办公积金购房贷款,但是基数不够,所以想通过单位帮我补缴两年的公积金,请问这样是否可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办什么手续,要通过公积金中心审批吗?
补缴业务需要在正常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确实未能及时缴纳公积金才能办理。补缴月份超过一年以上需要单位到公积金区县管理部审批后才能到建行公积金柜面办理补缴的。所需材料一般是职工的个人公积金帐号、身份证、以及证明未能及时缴纳期间的有效劳动关系证明和工资收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