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2

2010-02-26 10:18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咨询问题一:本人02年买了一套90.16M2的房子,已还贷完毕,其产证上有3人,按政策2010年上海人均住房面积33M2还未达到。这次可以买58万的企业福利平价房89M2,请问这次我是否满足了按第二套房,未达到人均面积的标准,可以公积金(2人有)贷款加补充公积金(1人有)贷50万顶峰,并且可以只付20%首付。问题二:如果在上面购买两套房子的基础上,我又需要买一套60-70平方的房子,我可以以公积金装修贷款的名义贷款30万吗?还是只能全部商业贷款。第二套房子和第三套房时间相隔约1年多。第三套房子的首付必须是40%吗?以上问题,麻烦老师回答一下,谢谢!


bbsadmin_sd回答:如在第一套房公积金贷款结清,第二套房符合改善型的相关规定,并经过认定.按照您所说的情况,最高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为50万,且可以首付2成.具体贷款额度以您到公积金贷款业务柜台系统受理的额度为准. 装修贷款的最高标准是1000元/平方米,所以60-70平方米的房子不能申请装修贷款30万.且在公积金购房贷款已使用情况下,办理装修贷款必须取得另外一套房子的产权证,才能办理.如你所说,第三套房子由于你已经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实际是商业贷款的问题,每个银行政策都不一样,你可以拨打62441200,请我们网站的贷款专家帮您做一个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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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2: 如果我用第一套房名义贷装修公积金提取可以吗?如果按你说的90M2,只能贷9万是吗?这房子已经公积金还贷完毕了,相关手续都结束了。 用第一套房子申请装修贷款也是可以的,装修贷款是可以单独申请的。因此不管是否在购房过程中,都可以申请。
但分开办理,要注意办理顺序,如先办了购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再单独申请装修贷款。倒过来则不能办理。
详细情况还是请您咨询624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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