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公积金的提取

2010-02-21 15:56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离职后,准备回原籍工作,目前公积金还在等待2月份公积金到帐,未封存,请问补充公积金能否与公积金一起提取?手续是否一样? 补充公积金和基本公积金可以同时办理提取,办理手续相同。
外省市户籍职工与本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办理销户提取,需要注意的是帐户注销后,如果您再回上海工作重新缴存公积金的手续比较复杂,请慎重考虑。
如果需要提取,您可以等单位汇缴资金到帐后,携带外省市户籍证明、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外省市户籍职工如未办理的可不提供),到公积金帐户所属单位开具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基本账户和补充账户分别填写)后到各区县建行支行公积金柜面办理提取业务,并根据您提供的转账账号由经办行办理转账手续。
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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