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缴公积金

2010-02-21 13:02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们单位不出钱给员工缴纳公积金,我们员工为了以后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自己把单位应缴的部分也缴了,而且低于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进行缴纳。在上海公积金网站了解到,单位必须为职工按照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缴纳公积金。

请问,我申请网上维权的话,是申请“单位不缴住房公积金”还是申请“单位少缴住房公积金”
如果单位补缴的话,是否可以从一进入公司的日期开始补缴? 在本市工作且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职工,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规定,单位必须为其缴纳劳动合同期内的住房公积金。如果存在漏缴,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补缴。另外,根据2008年度公积金基数调整的政策,从2008年7月1日起,单位必须为本单位的外省市城镇户口职工缴纳劳动合同期内的住房公积金。
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职工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以通过网上维权专栏进行投诉//person.shgjj.com/wswq/,您的情况可以视作单位不缴公积金,并且可以要求单位从建立劳动合同开始补缴公积金。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