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公积金缴纳

2010-02-20 21:36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现在上海一国有企业工作,有上海户口,请问辞职后公积金账户是如何处理的,个人能否继续缴纳公积金?
注:辞职后成为自由职业者,不再进入其他单位。 你从原单位辞职后,原单位会将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予以封存,并转移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房管理办公室。
根据现行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条例,具有本市户籍,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和自由职业者,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申请自愿缴存公积金所需的材料及办理地点:
(一)填妥的《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基本情况表》一式一联。
(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以下从业证明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执业资格证书、劳动手册、雇佣关系证明等。
2、相关收入证明材料:本人填写的《收入承诺书》;个体工商户的雇用人员缴存的,需由雇主提供相关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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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建设银行本外币活期储蓄一本通》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本人携带上述材料至市或本人户籍所属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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