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退了工。现在的公司要办公积金了,发现账号还挂在老公司,所以打电话到公积金办事中心咨询但
说查到旧公司09年11月份办过什么业务所以公章应该还在,可是我已经找不到那家公司也联系不到。
请问我能直接凭劳动手册办理公积金转移吗,怎么办理? 因职工已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原单位未拖欠其住房公积金,但原单位已终止(或去向不明)无法为其办理转移手续的,职工可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到原单位所在区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申请委托转移其住房公积金账户:
1. 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受本人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配偶或直系血亲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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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下4项任选其一:
1) 原单位开具的《上海市职工退工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
2) 《劳动手册》的原件和复印件。
3) 新单位开具的《上海市区(县)职工录用名册》的原件和复印件。
4) 已生效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详情建议您可以向您原单位所在区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咨询,联系方式://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