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办理冲还贷的问题

2010-01-30 23:17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去年办理了冲还贷,是每年4月的年冲方式,当初买房是我和我女朋友的名字,因为没有结婚所以只用了我一个人的公积金办理的冲还贷,她的没有动,现在我们刚结婚,想用她的公积金也办理冲还贷,想知道需要带哪些材料去银行办理?谢谢! 提取还贷委托期内,提取还贷人发生变更(主贷人除外),或者变更提取还贷方式,可向原贷款银行提出办理变更委托的申请,并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变更书》。委托变更自办理后次日生效。
提取还贷的变更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1)委托人的增加(2)委托人的减少(3)提取还贷方式的变更。
注:变更时,委托人均须带好以下凭证--借款合同、身份证(或社保卡)、户口簿、原《委托书》,每次办理提取还贷方式的变更必须在原委托满一年以后,委托人的增减不受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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