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在上海按期缴纳公积金,前期在异地贷款并在异地买房,请问我是否可以支取公积金以用于偿还异地购房贷款?若能支取,则是一次性支取还是以后每年都可以在确定的时间支取呢?若能支取,需要那些凭证?谢谢!
如果您购买的是外地自住产权房,那么您公积金帐户余额自房产证发证之日起半年内可以提取一次。所需材料: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公积金帐户所在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外地户口可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携带以上材料到各区的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办理提取业务。
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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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套房屋的购房提取为一次性支取,提取金额截止到房产证下发日之前的金额,并且不能超过房屋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