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公积金转入,是否满足“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

2010-01-27 18:17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您好。本人沪籍,之前一直在沪缴纳公积金,有公积金帐号;自2008年11月起赴北京工作,因此在京也有了公积金帐号并按月连续缴纳;上海的帐号之后便处于封存状态。

若本人2010年4月又将转回上海工作(北京公积金也连续缴至该月),上海的新录用单位将我上海帐号开封后,我可按照规定将北京帐号中的钱转入上海的帐号。这些都没有问题。

我的问题是:如果我刚回沪就想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那上述北京转入上海除了是钱的转入外,也能符合贷款申请条件中的“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这一条吗?

万分感谢! 您好,在上海办理公积金贷款,看的是您上海的公积金账号必须是连续缴存满6个月方可办理贷款,因此您只有等上海的账号启封后再正常连续汇缴6个月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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