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司拖欠公积金

2010-01-26 15:10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今年1月份离开原公司,要求原公司转出公积金,但是查询下发现原公司公积金只交到2009年9月,跟公司协商后得知,公司资金紧缺暂时无法交纳,要等到2月份有钱了才能一次性补缴。
若到了2月份原公司还是没钱缴纳,我有什么方式维权吗?还是只能无限期等到原公司有钱?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规定,本市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必须为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本市城镇户口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另外,根据2008年度基数调整的政策,自 2008年7月1日起,上述单位还必须为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具有外省市城镇户口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所以,如果您是城镇户口的职工,单位不愿为您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www.gjj123.com


那么您可以到你们单位所在区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投诉,联系方式://www.shgjj.com/2010/map2.html
另外,目前公积金网上已经开通了网上信访和维权专栏,您也可以在公积金网上直接投诉单位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事宜,见链接//person.shgjj.com/wswq/index.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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