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周一~周六,9:00~17:00。 职工在外省市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转移到上海继续缴存,具体操作方式应首先由录用单位为职工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已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应转入录用单位),然后由外省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将职工在外省市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以电汇形式汇入上海录用单位的帐户,最后由录用单位将汇入资金以补缴形式缴入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www.gjj123.com
如需要上海开具接收证明,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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