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交公积金怎么办?该找哪个部门解决?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规定,本市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必须为本市城镇户口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另外,根据2008年度基数调整的政策,自2008年7月1日起,上述单位还必须为具有外省市城镇户口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如果单位不为您缴纳公积金的,可以向您单位所在区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
//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10投诉或通过公积金网的网上维权专栏
//person.shgjj.com/wswq/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