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如果您是上海城镇户口的员工,那么您的单位必须为您补缴您与其建立劳动关系期间漏缴的住房公积金;如果您是外省市户口的员工,那么单位必须为您补缴2008年7月至今漏缴的住房公积金。如果单位不愿为您缴纳的,那么您可以到你们单位所在区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投诉,联系方式://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10 ;另外,目前公积金网上已经开通了网上信访和维权专栏,您也可以在公积金网上直接投诉单位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事宜,见链接//person.shgjj.com/wswq/index.j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