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公积金如何办理转到上海帐户

2010-01-13 09:19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您好,我于2004年7月至2005年8月在浙江绍兴交纳公积金。
2005年8月到上海工作,中间未交纳公积金,从2008年6月开始交纳公积金。

请问:
我能将绍兴的公积金转移至上海帐户吗?
如果可以需要怎样的条件及流程,谢谢! 1、上海可以接收外省市的公积金转入,但需要注意的是办理转入前,您单位必须已开始正常为您缴纳住房公积金,由于各地公积金政策有所不同,所以您可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相关政策是否可以将单位和个人缴纳的部分都转移过来。
2、首先由录用单位为您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转入录用单位),然后由外省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将您在外省市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以电汇形式汇入上海录用单位的账户,最后由录用单位将汇入资金以补缴形式缴入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由于各地公积金政策有所不同,所以您应先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相关政策及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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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拨打53828766向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事务办公室寻求帮助
地址:金陵东路569号9楼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0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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