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迟交导致新公司无法缴纳问题

2009-12-24 12:48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上一家公司迟迟不肯缴纳齐2009年度的公积金。我在跳槽后到了新的公司,眼看着试用期就要结束了。
新公司人事问我公积金的问题,我真是着急啊。
请问各位大大,遇到这种事情该怎么办啊。
上一家公司是死猪不怕开水烫,就是卡在2009年5月后,不再继续缴纳。也不帮我转出。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规定,本市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必须为本市城镇户口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另外,根据2008年度基数调整的政策,自2008年7月1日起,上述单位还必须为具有外省市城镇户口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如果您是上海城镇户口员工的,那么单位是必须为其缴纳与其建立劳动关系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的,如果存在漏缴的,可以要求单位为其补缴。如果您是外省市城镇户口员工的,那么单位必须从2008年7月开始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如果存在漏缴的,那么单位必须为其补缴2008年7月至今漏缴的住房公积金。建议您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补缴劳动期间漏缴的公积金,如果单位不同意,您可以通过公积金网的网上维权专栏//person.shgjj.com/wswq/index.jsp投诉或到单位所在公积金中心区(县)管理部//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10投诉反映。

另外,在单位为您补缴公积金并核定已进个人账户后,您可以到单位所在公积金中心区(县)管理部办理委托转移。可以将个人公积金账户转到封存户管理办公室。委托转移办理操作请参阅://www.shgjj.com/ywzl/05_zhuanyi.htm#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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