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人事问我公积金的问题,我真是着急啊。
请问各位大大,遇到这种事情该怎么办啊。
上一家公司是死猪不怕开水烫,就是卡在2009年5月后,不再继续缴纳。也不帮我转出。



如果您是上海城镇户口员工的,那么单位是必须为其缴纳与其建立劳动关系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的,如果存在漏缴的,可以要求单位为其补缴。如果您是外省市城镇户口员工的,那么单位必须从2008年7月开始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如果存在漏缴的,那么单位必须为其补缴2008年7月至今漏缴的住房公积金。建议您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补缴劳动期间漏缴的公积金,如果单位不同意,您可以通过公积金网的网上维权专栏//person.shgjj.com/wswq/index.jsp投诉或到单位所在公积金中心区(县)管理部//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10投诉反映。
另外,在单位为您补缴公积金并核定已进个人账户后,您可以到单位所在公积金中心区(县)管理部办理委托转移。可以将个人公积金账户转到封存户管理办公室。委托转移办理操作请参阅://www.shgjj.com/ywzl/05_zhuanyi.htm#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