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上海租房的,要有什么手续和流程
谢谢 凡享受本市廉租住房政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用住房且月房屋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的三类对象,均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符合租赁提取条件的职工,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但须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具体请您查询《上海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实施办法(试行)》//cms.shgjj.com/gjjcms/html.do/196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