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的理解,既然我所在的单位能够为我新开帐户,那么相关政策应该不会禁止为销户人员重新开设新帐户的。因为我想了解一下:
1. 上海市是否有相关政策规定销户人员不可以重新设立公积金帐户?2
2. 关于问题1中的政策,各区是否一致?因为我太太所在单位是在浦东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事宜的,而我所在单位不是。
万分感谢! 由于外省市户口职工以与上海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原因办理提取业务,是按照销户性提取来操作的,所以当您的公积金帐户销户之后原公积金帐户是无法再开启的,而再重新开户是比较繁琐的。您的情况建议您可以让您目前他们上海新单位的经办人与单位开户建行的公积金业务专柜协商为您重新开户事宜。 //www.gjj12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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