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2009-12-21 13:44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请问下, 在外地买房, 如果已经提取过一次上海的公积金了, 在什么情况下,还可以第二次提取公积金? 二次提取时, 可以提取个人帐户上的全额吗? 您在外地购房办理提取一次公积金之后,每月正常缴存在公积金账户里的金额,可以在以后符合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时使用。
公积金提取条件范围请参阅://cms.shgjj.com/gjjcms/html.do/679.html
根据您提取情况不同,在提取金额上有如下限制:
(1)提取限额不超过产证发证、翻、建、修发生日期和结清日期当月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
(2)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金额不大于总房款、建修总费用或末次结清金额;
(3)职工所提住房公积金均以提取时帐户实际储存余额按十元整数(保留十元以下含十元)提取。
其他各类销户提取,提取金额为帐户余额与结算利息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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