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及补充公积金提取的疑问

2009-12-20 16:16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原单位交公积金及补充公积金,后换到新单位只有公积金,补充公积金已进入封存。上月购房办完手续已拿到产证。现在打算办理提取公积金及补充公积金的手续。我想问一下关于补充公积金部分由于在封存状态,开证明是否还得到当地的管理中心去开?或是由单位开了公积金证明即可一并办理,不用再单独去管理中心。非常感谢 若您购买本市自住住房且未申请公积金贷款,则可以在产权证发放日起的六个月内办理一次性的购房提取,您在办理提取时可以同时提取您基本账户和补充账户的余额,两个账户需要各自开具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提取额度为您产权证下发截止日之前的公积金帐户余额,且不得超过购房总金额。
您的补充公积金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办公室”的话,需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管理部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您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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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建行公积金专柜://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管理部://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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