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从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 我知道公积金很早就强制要交了 但是法院又不单独接受公积金案件 如果投诉相关部门也不知道能不能处理的好 因为找了很多资料看下来投诉好像无用 如果跟公司协商能给补缴当然最好了 但如果他们坚决不肯 那我又该怎么办?法院又为什么就不受理呢?真是觉得得不到社会的关爱和保障啊~~
你好!根据公积金管理条例和2008年2号文,本市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必须为与上述单位有劳动关系,且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在职职工(包括与上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在编〈册〉人员、劳务型公司的劳务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自2008年7月1日起,上述单位还必须为具有外省市城镇户口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上述单位可以为本市及外省市农业户口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单位不缴公积金,职工可以向单位所在区的公积金管理部投诉,或在公积金网站的网上维权专栏中投诉。投诉所需材料:您与被投诉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手册、退工通知单、劳动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和被投诉单位支付您工资的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出具的工资签收条或工资明细、工资卡(或折)明细、缴交社保费工资基数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工资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