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斑竹帮助解答,多谢了~

2009-12-11 13:38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由于更换工作单位的问题,原单位已经一个月还迟迟未将我的公积金转到现单位名下,导致我现在的单位无法帮我缴纳公积金,(我应办的手续已经全部办妥)请问我可以要求原用人单位给予补偿吗?或有什么方式可以投诉的吗? 如果您已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原单位未拖欠您住房公积金,但原单位已终止(或去向不明)无法为您办理转移手续的,您可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到原单位公积金开户建行所属区、县的公积金业务受理网点申请委托转移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1. 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受本人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配偶或直系血亲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 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下4项任选其一:
1) 原单位开具的《上海市职工退工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2) 《劳动手册》的原件和复印件。
3) 新单位开具的《上海市区(县)职工录用名册》的原件和复印件。
4) 已生效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您可以通过此方式,先将公积金账户办理委托转移,之后查到帐号已转到封存办那么把您的帐号告诉您的新单位,让新单位的经办人去建行帮你做转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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