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提取公积金

2009-12-11 08:52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请教一下:
我们刚刚买了二手房,没用公积金贷款,想提取余额。单位给了一个“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上面选的原因是“大修自住住房”,这样能不能提取公积金?要提供什么资料吗? 如果您购房时没有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那么您公积金帐户余额自房产证发证之日起半年内可以提取一次。
所需材料: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公积金所在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外地户口可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携带以上材料到您房屋所在区(如果购买的是外地自住住房,那么可以去任意区)的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办理提取业务。
另:您在提取公积金原因上勾选“购自住商品房”。
建行://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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