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积金账户在03年至07年是封存状态,08年缴纳过2-3个月的公积金,最后一次缴纳是08年4月。之后因工作关系在北京就没有再缴纳过,目前也是封存状态。最近我买了房,请问我原来公积金账户内的存款是否可以提取出来用来冲抵购房款?如果可以的话,应该去哪个部门提取?需要带什么材料去?
谢谢!
[ 本帖最后由 jeanou2002 于 2009-12-10 12:55 编辑 ] 您好,如果您买的是上海市的房屋在没有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可以在产证出来半年之内进行购房提取。您可以带好购房合同(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发票(个人购房交款凭证)、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公积金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表(由现公积金关系所属单位开具,如果公积金关系已转到封存办,到房屋所在区的公积金管理部开具),提取申请人身份证、社保卡(上海户口的员工需要提供)到房屋所在地有公积金专柜的建行办理一次性提取。建行地址://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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