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关于公积金的问题

2009-12-02 09:31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1.刚申请完公积金贷款,单位说从明年开始给我交补充公积金,那么新缴纳的补充公积金是否可以用于之前的贷款还款呢?

2.申请公积金的时候选择了按年抵扣的方式,以后还可以修改成按月抵扣的方式吗?

3.如果可以修改为按月抵扣的方式的话,如果每月缴纳的公积金大于每月的还款额,那么多余的钱是否可以提取出来? 1、可以,等您单位开始缴纳补充公积金后,补充公积金同时帮助您一起冲还贷款。
2、可以,只要您的原冲还贷协议已执行满一年,那么您就可以向您的贷款银行申请。您可以带好借款合同、身份证(或社保卡)、户口簿、原《委托书》,向原贷款银行提出办理变更委托的申请,并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变更书》。
3、不可以,您公积金账户余额只能冲还贷。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