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因为我是某单位的新员工,以前知道公积金补缴,不连续的话,需要复议才能贷款,因此协商好新单位缴纳当月公积金,且在11月17日已经让原单位将公积金封到封管办,目的就是希望可以连续缴纳。我知道社保和公积金是分离的,但是新单位因缴纳社保遇到障碍,在缴纳公积金时将我的公积金漏掉未缴,请问现在的情况如何让公积金能体现连续缴纳,如果复议我觉得是比较麻烦的事情。谢谢,请帮帮忙,现在还有解决办法吗?单位如果单独未我缴纳11月份的公积金是否可以??
您好,必须先把您的账号从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到新单位,新单位才可以帮您正常的缴纳公积金。如果您是由于调动单位造成无法正常申请贷款,则需要请新单位尽快为您进行补缴,并将整个单位职工(包括您)一起正常缴存一次,核定、资金入账后,您的公积金账户会自动启封,这时您可以通过我们网站首页的“网上贷款专栏”进行网上贷款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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