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公积金吗

2009-11-25 14:38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08年1月25日进公司,至今都在这个公司上班。我是上海城镇户口。08年5月26日,公司发给我《住房补助与缴纳公积金的调查表》,当时大家都说选住房补贴,所以也选了住房补贴。但后来补贴也没有,我们在办事处工作,所以住的是公司租的房子,所以补贴没有,公积金也没帮我交。因为如果连续缴纳6个月公积金,买房就可以贷款,希望公司能补交之前的部分。原来的公司已经帮我缴纳了6千多在公积金帐户,现在一直都封存着。我住公司租的房子,属于强制缴纳公积金吗?谢谢! 2005年9月23日经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中规定“住房公积金由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从中可以看出单位应该为您缴纳住房公积金,没有缴纳的应该办理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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