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积金提取问题

2009-11-25 14:19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本人上海户籍,2002年结婚前和现在的太太合购了上海房产,她使用了公积金贷款,并使用了她和我的公积金帐户还款。现在我们公司有补充公积金,我可否一次性将余额取现提出来? 根据您所说的,您太太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目前您与她正在公积金冲还贷,选择了月冲方式,这种情况下是无法提取公积金的。如果您想一次性使用公积金余额可以去贷款银行变更冲还贷方式,把其改成年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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