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积金还贷的问题

2009-11-25 14:08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是上海户籍,2003年已在上海购房,使用了公积金帐户还贷。2009年07月我在山东临沂购买了公寓,在当地农行办了纯商业贷款,现在我要问我的补充公积金帐户余额,可否一次性转移冲抵山东的商业贷款,并以后每个月山东的商业贷款将从补充公积金帐户中扣除?如果可以,怎么办理转移的手续? 抱歉,您在外省市购房申请商业贷款无法使用上海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进行冲还贷。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