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积金

2009-11-20 15:21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您好!版主
我是广东户口,持有上海的居住证(已经两年),在原单位一直缴纳房屋公积金,现在因为公司变动,想问问公积金的问题。
1,如果离职时间和入职时间相隔2个星期,当月的公积金新公司会为我交么?
2,原公司有补充公积金部分,但是新的公司没有补充公积金部分,那么账户里以前的补充公积金部分怎么处理,在买房贷款的时候可以扣缴当还款么?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有什么影响么?公司不交自己可以交么?

非常感谢! 1、若您入职当月您在新公司是领取全月工资的,则新公司同样应当为您缴纳公积金。若未领取全月工资,则新公司可以不为您缴存当月公积金。
2、由于您新公司不缴纳补充公积金,所以您在购房时不能申请补充公积金贷款额度,但是您仍可以使用补充公积金余额进行冲还贷。另外,补充公积金只能由单位缴纳,个人是不能自行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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