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咨询

2009-11-19 16:49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刚刚和朋友一起买了房子, 申请了组合贷款,我是主贷人.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朋友是否还在可以在房产证下来后6个月内申请公积金提取? 如果您朋友的名字也在产权证上,那么他(她)是可以自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的半年内提取一次其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的。
所需材料: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公积金所在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外地户口可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携带以上材料到你们房屋所在区的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办理提取业务//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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