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11-17 13:24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请问:
我是非上海户籍, 上海单位于2008年11月份给我开立住房公积金帐户, 缴纳的实际时间应该是08年8月开始算起.

目前我个人已经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并于近期准备出国定居, 单位已于2009年11月11号缴纳了最后一笔公积金. 我想请问: 我这种情况可以现在办理公积金提取么? 还是说要等到帐户封存1个月后予以办理提取手续? 因为我护照上有出国定居的签证, 请问是不是可以凭借这个直接予以办理领取相关手续呢? 单位的离职证明我也有! 谢谢! 您可以在单位为您缴入最后笔公积金且核定入账后,凭相关材料到公积金帐户所属单位开具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后到各区县建行支行公积金柜面办理提取业务。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
所需材料如下:
一、提取申请人及代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外省市职工无需提供社保卡)。
2、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
3、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人的书面委托。
4、特殊情况需配偶或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注销原因为出境定居的户籍证明或出境定居的签证和由指定机构提供签证翻译件。
签证翻译件的指定翻译机构:上海外国语大学和出入境管理局
外国语大学地址:大连西路550号  电话:65311900
出入境管理局地址:民生路1500号  电话:6854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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