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款还款(保证金)问题

2009-11-15 21:15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你好!
          我是公积金+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月还款方式 第一次还款时间为09年10月21日,在21日前,我存入公积金+商业贷款的首次还款额以及公积金担保费,月底收到商贷扣款确认书和公积金扣款确认书后,于11月2日到贷款银行办理了“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
问题1:在11月15日,未发现还贷存折里扣除公积金担保费(注:担保费已经按照担保费收费标准足额存入还贷存折),请问这个该如何处理?  11月份还需存入公积金+商业贷款的每月还款金额于还款存折吗?

问题2:公积金+商业贷款的月还款额是否先从公积金账户上扣除,等公积金账上不够扣除组合贷款还款额时,其差额部分再从还贷存折里扣除? 1、一般情况下,组合贷款的担保费是和第一个月还款额共同扣除的,详情请咨询您的贷款办理机构。根据市中心的计划安排,11月提取还贷的提取日期为19日。本次提取还贷截止到11月13日(包括13日)17点以前受理的采用逐月提取还贷方式的借款户,扣款金额截止到借款人11月16日公积金帐户的余额。按您所说的您已经于11月2日办理了冲还贷的委托手续,如果贷款银行报送中心数据及时的话,本月应该可以开始正常冲还,建议您联系贷款银行确认业务办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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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的,您办理的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申请冲还贷业务时也是同时冲还的,月冲方式是优先冲还公积金贷款,冲还后账户资金仍有余额会继续冲还商业贷款,等公积金帐户上的余额扣完后,再从贷款银行指定的还款帐户中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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