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员工的公积金缴纳问题

2009-10-12 18:15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是一名劳务派遣员工,人力资源公司负责每月给我交四金以及发基本工资1800,但是我们单位有另外一张奖金卡包括年终奖在内,平均下来每月有3000(税前)左右,另外的福利有每月饭贴和各种过节费都没有纳入交金参考,近日我查下来人力资源公司每月只给我们交200多元的公积金,也就是以1800作为我们的交金参考,我想问单位这种做法是否违规?有什么途径可以解决?? 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应以上海市统计局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口径计算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其中职工工资总额计算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文),由以下几部分组成: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或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如果您对您的缴存基数有异议的,可以与单位经办人核实,如果确实存在少缴的情况,可以要求单位为您做少缴补缴业务。如果单位不愿为您补缴的,那么您可以到您单位(人力资源公司)所在区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寻求帮助,联系方式://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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