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籍,在沪缴纳的公积金转移问题

2009-10-12 11:49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是外地户籍,在沪工作三年,于2007年辞职,辞职后在沪缴纳的公积金目前是封存在管理中心。现在新的单位可以办理公积金,请问我在沪封存的公积金能否转到新单位,该如何办理手续,谢谢 如果您目前的新单位是外省市的,那么很抱歉,根据目前上海的公积金政策在上海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不能转移至其他省市的。如果您已和上海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并不再打算回上海工作,那可以凭外省市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公积金所属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表(如果您的个人公积金账号已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办公室”的,可去任意区、县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开具提取证明。)至上海各建行支行办理销户提取(按目前公积金政策规定,销户提取后该帐号以后无法再开启,所以请您慎重选择销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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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目前的新单位是上海的,那么可以让其为您做转入业务,等您的公积金帐户转入新单位帐户后,他们就可以继续为您缴纳住房公积金了。
建行://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
中心区(县)管理部: //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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