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公积金

2009-10-10 15:27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你好,

由于从上一家公司离职日期不到15号,下一家公司入职日期晚与15号,因此两家都没有给我缴纳2009年8月份的四金。因为公积金贷款有连续缴纳多少时间的要求,所以想请问一下,我自己是否可以补缴8月的公积金,是否连公司部分也要我自己一起缴纳掉才能算我连续缴纳而没有出现过中断?

谢谢。 您可以和新单位协商,通过新单位来为您补缴8月份的公积金。8月补缴完,缴交月份才能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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