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提前还贷的问题

2009-10-10 09:49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管理员,你好!

我于2007年7月申请了30W组合贷款,公积金20W15年,商贷10W10年,还款方式为等本等息。

今年9月我将商贷还清了,现房产证权利人是我一个人名字,现还款是夫妻两人公积金帐户共同按揭,现在想把公积金年限缩短为5年,请问要办理哪些

手续?有哪几点要注意?

:handshake :handshake :handshake 若您确需更改贷款期限可按照部分提前还款操作。部分提前还款:受托银行在借款人履行原贷款合同一年以后,可接受其部分提前还款的申请,借款人提前归还的现金金额不得少于原贷款合同约定的6个月的还款额;受托银行应与借款人商定部分提前还款后剩余贷款余额的还款期限,此还款期限应短于原贷款合同约定期限的剩余期限,贷款利率按借款人已履行的还贷期限加上确定的剩余期限所对应的期限档次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确定;部分提前还款后的剩余贷款本金余额仍采取与原借款合同约定的相同的归还方式归还,受托银行应重新为借款人计算每月还款额。详情请咨询住房置业担保公司。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