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的有效期

2009-10-09 23:29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已离职近二年半,愿单位在04年就不给我们交纳公积金了,不知国家那年开始强制要求企业为职工交纳公积金的?我还有这权利要求原单位为我补交公积金吗?谢谢! 上海城镇户籍的员工,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从1996年7月就开始是强制性缴纳公积金的,而外省市城镇户籍的员工是从2008年7月开始强制性缴纳公积金的,如果在强制性缴纳公积金期间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单位应为员工正常缴纳公积金,如果没有缴纳的话,可以要求补缴。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