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

2009-10-10 08:49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您好,我07年11月买了个二手房,当时全款付清(大部分借的),现借款的人要急用钱,想提取公积金帐户款来还,不知道可否,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如果你们购买的是上海自住产权房,那么你们的公积金帐户余额自房产证发证之日起半年内可以提取一次。
所需材料: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公积金所在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外地户口可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携带以上材料到房屋所在区的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办理提取业务//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
如果你们的个人公积金账号封存在原单位的,那么可以由原单位开具提取证明;如果你们的个人公积金账号已转入“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办公室”的,可去房屋所在区、县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开具提取证明。

//www.gjj123.com


中心区(县)管理部: //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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