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城镇户口居民,现在在上海的私营企业上班,公司也为我开了账户,但所交公积金全部是从我本人的工资中扣除的,公司一分钱也没有承担,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如不合法,我一个小小的员工应该如何给自己维权?我已经在上海买了房现在正在还贷款中,谁能给我们这些人做主呀!难道外地人就这么可怜吗?
从08年7月1日起,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依法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本市及外省市城镇户口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cms.shgjj.com/gjjcms/html.do/10467.html建议您可以先与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单位所在区的区、县公积金管理部反映此情况。//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