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后的贷款问题。

2009-10-05 17:00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您好,我的公积金帐户和户口都在上海,2006年,我在外地买了有产权的房子,根据政策提取了帐户内的公积金余额。我想咨询下:1、如果我在外地买了第二套有产权的住房,现在的公积金帐户余额还能不能第二次提取?2、如果我提取了2次,那对于我日后在上海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子有没有影响? 1、如果您购买的第二套房是外地自住产权房,且在上海没有公积金贷款债务,那么您公积金帐户余额自房产证发证之日起半年内还是可以提取一次。
2、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条件请参阅//cms.shgjj.com/gjjcms/html.do/284.html,由于贷款额度的计算是按照贷款人的公积金帐户余额、月汇缴额、贷款人的年龄和房屋的性质综合考量的,所以如果您的公积金帐户余额较少的话会影响到您的贷款额度。

[ 本帖最后由 bbsadmin_sn 于 2009-10-5 21: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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