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余额的使用

2009-10-02 13:36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1、想咨询一下,商业贷款已贷数年,如果急需用公积金余额来还清商业贷款的一部分,请问有什么办法能比较快地使用余额?
2、我只知道月冲\年冲,如果用年冲的话来不及,如果用月冲的话,请问自申请时起何时开始冲还?头一月就会把帐户余额全部冲还掉吗?那可否在次月就办理停止冲还贷?(主要是急需使用余额) 1、如果您的贷款银行可以受理公积金业务的,那么您可以向您的贷款银行申请冲还贷业务,用您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冲还您的贷款。您可以带好最近一期的还款凭证、身份证、公积金帐号和借款合同去您的贷款银行办理冲还贷手续,具体事项请咨询您的贷款银行。
2、目前有两种提取还贷方式:
一次性还款法(我们平时称之为年冲)--即用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后,借款人按照提取还贷后的剩余贷款本金和剩余还款期限重新计算的月还款额继续按月还款的办法。 //www.gjj123.com
逐月还款法(即月冲)--即每月直接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金额的办法。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委托人应及时补足其还款金额。
您可以在其中选择一种,如果选择的是月冲,而贷款银行报送公积金中心资料及时,一般会在次月或者隔月开始冲还;如果选择的是年冲,则贷款银行在全上海统一冲还贷的时间(每年的4、5月或者9、10月)选择离您最近的一次帮您冲掉。
如果您需终止冲还委托的,可办理终止委托,但在终止委托的后一年内不得就该住房贷款再次办理提取还贷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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