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刚才跟上海的单位联系,人事说要我先提供“与外省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才能给我开公积金提取证明。我想问一下是不是这样?那如果我暂时没有工作呢?应该怎么操作?
这个“与外省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在提取的时候还有没有用,能不能把这个证明给上海的原单位?还是只需给复印件就行了?
谢谢! 外省市职工与上海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离开上海提取上海公积金的,应该提供身份证原件、户藉证明原件(如户口本等)、上海单位开的离职证明、公积金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由职工公积金关系现所属单位开具)。所以您只要提供前二项资料给单位,单位就应该为您开具离职证明和公积金提取证明及提取申请书,不需要“与外省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